国家十六个部委联合发文

发布时间:2016-01-25点击:16作者:admin系统管理员

文化教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

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部、总工会、团中央、妇联、老龄委等十六个部委,于2012年9月13日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老年教育部分摘要如下:

 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逐步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广大老年人要树立终身发展理念,保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将老年期作为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是贯彻终身教育理念、提升全民素质、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文化教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知识型、休闲型、保健型文化教育活动。创新老年教育课程,积极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内容。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培训中心、老年远程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

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的办学质量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基层单位和学历教育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学习机会和场所,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学习。文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各级各类非学历老年大学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参与发展老年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探索老年大学教育内容与模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开展养生保健、文学艺术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老年人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命健康品质。

©2020  上海老年大学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321号

     沪ICP备11015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