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老年教育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6-01-26点击:20作者:宁波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张建国系统管理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赋予我们老年大学在“而立之年”更新的视点、更新的任务、更新的坐标,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

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必须准确把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科学内涵。“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价值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法治方式”则是指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法治程序和法治规则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执行法律规范、依法强化法治监督的实践过程。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保障。没有法治思维就没有法治方式,同样,没有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则难以保障。

老年大学教育发展的实践,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办学、以法发展,这是老年大学教育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也是30年来老年大学成功发展的实践经验。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以法治的力量来实现对老年教育的保驾护航。1995年颁发的《教育法》规定:“国家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郑重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以宁波地区来看,即将颁布实施的《宁波市终身教育条例》更加明确了老年教育的法律地位、责任部门、教师权益、经费保障、依法治教等主要内容。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推动了老年教育在法治的轨道上创新发展。

二、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内化于心。老年大学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我们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老年教育工作实际,搞好学习研究,做好三方面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学校各处室、各院系、各社团要全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创新形式、载体、平台,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与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引导广大老师、学员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增强贯彻法治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切实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宁波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认真研究市老年大学及县市老年大学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举措,切实与老年教育、老年大学今后的工作规划、工作思路有机结合在一起,更好地促进全校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尊法、执法,在老年大学教学中,努力培养知法守法的现代公民,把法治教育纳入老年大学教育体系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真心学习者、忠实崇尚者、坚定信仰者、热情传播者、自觉践行者、率先示范者、积极引领者、勇敢捍卫者。

三、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实施四中全会精神,将“法治”外化于行。外化于行,就是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发展实践中,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我市老年大学教育的综合改革,推进老年大学“1+5”项目改革,努力实现宁波老年大学教育现代化。“1+5”项目的“1”,就是构建一个适合老年大学教育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这是法治方式的充分体现。要制订学校的办学章程,健全校务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学委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形成学校“一体三翼”的良好局面,“一体”为校务委员会,“三翼”为专委会、教代会与学委会。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法人校长治理结构,彰显民主办学、科学决策、按章办事、依法治教的现代老年大学治理结构。“1+5”项目的“5”,就是要全面实施凝聚全校师生共识、经过学校法定程序通过的5项改革行动计划:

一是“学校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加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积极构建人文生态景观,精心培育积极向上的校训校风,充分发挥文化养老的普及引领作用。

二是“学校课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形成扬强补弱、休闲养生、文化时尚的多元课程体系,培育一批高品位,有选择性的课程群,提升一批通俗接地气的专业课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学校公民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学校业余党校与班级临时党支部两个阵地建设,繁荣志愿文化,强化自主管理。通过开展先进评比、爱心公益活动、公民法治教育、德育微课程等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公民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公民法冶意识,提高学员文明素养。

四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深入研究老年大学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成果,为提高办学效率、拓展办学渠道提供切实保障。

五是“学校教育资源拓展三年行动计划”。面对老年人入读优质老年教育的强烈需求,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拓展办学模式,拓宽办学渠道,创新办学方式,联合教育、老龄等部门,推动老年教育不断向社区深入、向线上延伸,让老年人就近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优质的教育,寻求解决老年人入学难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找准了追梦远航的新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定位了创新发展的新坐标,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起点。老年大学教育作为中国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精神也为它奠定了法治基石,确立了法治保障,指明了法治方向,赋予了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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