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一肩双挑”,在履行学校“教书育人”职能的同时,发挥好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这是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下同)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昂扬向上发展活力的重要保证,持续、健康、稳步、快捷发展的不竭动力和社会基础。老年大学办学人员,尤其是领导,只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才能在引领和支持老年学员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继续服务社会方面,有更大的拓展、提升和创新。
一、坚持“一校两职”是提高认识,增强自觉的前提
就一所学校而言,它有两个基本职能:即立足学员的教育职能和面向社会的服务职能。无疑,教书育人是学校的主要职能,但不是唯一职能。一定的学校教育总是服务于一定社会需要的教育。教育家蔡元培如是说:“要有良好的社会,必先有良好的个人,要有良好的个人,就要先有良好的教育。”这就是说,学校“良好的教育”,其直接目的是培育“良好的个人”,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发展“良好的社会”。可见,任何一所进步的学校,无不肩负着促进社会进步、完善、发展的职责。大、中、小学校如此,老年大学也不例外。1995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在福州召开的第二届第二次代表大会为老年大学提出的办学宗旨中,不但包含了学校的教育职能,即要使老年学员“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促进健康”,同时明确提出了“服务社会”的职能。时任福建省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当年亲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也十分明确地指出:老年教育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的教育事业”,“它为广大离退休人员和社会老人学习知识技能、丰富晚年生活,提高身心素质,继续服务社会开拓了一条新路。”
然而,全国老年教育开创30年来,在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问题上,时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不必再提“服务社会”,因为老年教育就是“康乐教育”,把康乐的事办好,就对社会作出了贡献;有的认为提“服务社会”要求太高,提“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或“参与社会”即可。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前会长张文范教授在谈及这类问题时则十分委婉而坚定地说:“作为老年教育办学宗旨的改动或修改,是件大事”,“目前不宜轻易改动”,并进一步强调指出,提“‘服务社会’更能体现老年大学对社会的继续奉献、主动责任和服务精神。”
笔者认为,老年大学“服务社会”职能的含义,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从学校履行教育职能所产生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客观效果来理解的“服务社会”。例如老年人通过老年教育后,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促进了健康,不仅亲身体验了晚年的幸福与快乐,还感染和带来了全国数以万计的家庭、社区的和谐安定。“老人安,天下安”,从而使老年教育在我国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功用。无疑,这是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从学校自觉引领、学员直接参与的服务社会的具体实践来理解的“服务社会”。如由学员个人或社团或志愿者团队深入城乡基层、社区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而举办的书画作品展示活动;为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文艺演出活动;为活跃社区文体生活给居民当歌舞、拳剑等类教练辅导活动。显然,这是一种由学校与学员的主观意识化为生动实践的、体现“积极老龄化”理念的、直接而具体的“服务社会”。而本文要侧重论述与强调的、作为老年大学两个基本职能之一的“服务社会”,则是指后者而非前者。诚如斯言:只有这样,才“更能体现老年大学对社会的继续奉献、主动责任和服务精神。”
30年来,全国各地很多老年大学引领和支持老年学员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可谓有声有色,使老人自豪,令国人振奋。实践证明,老年大学坚持一手抓好“教书育人”、一手抓好“服务社会”,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两个职能一起抓,已是30年来老年教育发展的两翼。
但进一步发挥好“服务社会”的职能,却依然是全国老年大学共同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方面,30年来,在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问题上,几乎找不到一所“无作为”、“不作为”的学校。另一方面,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更努力与更高要求相比,我们还在不同程度上缺乏应有的认识与自觉,应有的热情与支持,应有的开拓与创新。试探其因,一是认识上的片面。如片面认为老年大学的办学宗旨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要,而忽略了对社会发展需要的满足;二是思想上的顾忌。如,对两个职能“一肩双挑”,既怕学校为此多花钱,又怕内外兼顾没精力,更怕学员在社会服务过程中出意外;三是期望值不高。如对广大学员服务社会的情况与效果,容易满足于学员自发性的社区服务,一时一地的社会赞誉和校方的自我感觉,而缺少历史的、年度的分析研究与改进提高;四是管理上的滞后。如对学员的社团组织与社会服务活动,或缺少必要的平台、载体和经费支持,或尚无必需的规章制度与明确的管理部门。
二、深刻理解“三个需要”是提高认识,增强自觉的关键
首先,发挥好“服务社会”的职能,是老年大学不断增强和优化教育职能发挥的客观需要。因为只有以明确目标要求与指引的教育与教学,才能产生积极有效的预期结果。为使老年学员能够积极主动而身心愉悦地继续服务社会,就必须使他们增强“老有所为”的意识与自信,掌握“老有所为”的知识与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这就要求学校在组织实施教育与教学的实践中,必须密切关注时代社会发展需求与老年人学习需求的关联性变化;必须加强新型学科和实用课程的建设;加强德艺双馨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教材、教法、教案等基础性、规范化与应时性、实用性相统一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对老年教育具体规律的探索与实践;加强对“一、二、三”课堂的协调与管理;甚至还要加强对学员社团组织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更不可忽视的是必须对广大学员加强全面素质的改善与提高。这一系列改进与改善、建设与创新,既是学校发挥好服务社会职能、培养合格银发族人才的必要举措和重要保证,同时也成为了学校增强和优化教育职能发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需要和必要举措。可见老年大学发挥“服务社会”职能与履行“教书育人”职能两者是相互促进、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辨证关系。
其次,发挥好“服务社会”的职能是老年教育顺应“积极老龄化”世界浪潮的客观需要,是老年大学在践行“积极老龄化”意义上为社会提供服务。早在1991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号召老年人要“自我充实”,同时提出了“参与”的要求,即“老年人应始终融合于社会,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直接影响其福祉的政策,并将其知识和技能传给子孙后辈;老年人应能寻求和发展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并以志愿工作者身份担任与其兴趣和能力相称的职务”。2002年4月,联合国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其《政治宣言》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都表述了“积极老龄化”的概念,其核心思想是引导全社会接纳老年人,并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发展,为社会继续做出贡献,并在融入、参与、服务社会的同时,获得自身的权益、需求与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保障,从而让老年人在更深层次、更高品位上体验“老有所学”的幸福、“老有所乐”的美好和“老有所为”的价值。由此可见,“积极老龄化”理论是应对和解决我国与全球21世纪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发展战略;老年群体是“积极老龄化”实践的主体;老年大学作为老年人高度集中的教育机构,理应成为贯彻“积极老龄化”发展战略服务的重要阵地。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把“服务社会”作为学校的两个基本职能之一;就会更加积极地抓好老年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并为老年人的“自我充实”创造良好的条件;就会在教育实践中坚持贯彻积极的老年教育观,突出培养老年学员适应时代,参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能力与素质,使老年人有相应的能力和素质去“寻求和发展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就会以“积极老龄化”的理念为指导,积极支持、热情鼓励广大学员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另有所学,另有所乐;就会在学校里积极提倡、在社会上大声呼吁让老年人“以志愿工作者身份担任与其兴趣和能力相称的职务”。
其三,发挥好“服务社会”的职能是挖掘并发挥老年人潜能的客观需要。美国一位心理学家曾这样说过:人类最大的悲剧不是瘟疫,不是地震,也不是战争,而是一个人在他的潜能还没有发挥出来之前就悄然离开了人间。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潜能意识增强了。发端于国际的教育理念之一就是“老年人的潜力是未来发展的有力的基础”;“老年教育要把知识更新和潜力开发同时把握住”,这已成为我国老年教育界的共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老年人潜力开发的空前重视,不仅反映了“老年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夙愿和相当多老年人“心有余、力未穷”的实情,也印证了老年学员跨出校门、发挥潜能、服务社会的生动现实。成长在新中国建设年代、成熟于改革开放年代、身体健康、经验丰富而日益增多的知识老人,经过老年教育的洗礼,他们在重新融入社会的广度、深度乃至速度上,在继续服务社会的信心、热情、能力与激情上,无疑已大大超过其前一代的老人。而在未来几代的老年群体中,鉴于现代科技的加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日益改善,必将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健康老人”+“知识老人”这一“复合型”的银发人才。德国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曾说:“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学历教育与在职的继续教育如此,老年教育亦然。如果能以这样的认识来理解现实,展望未来,我们就会自觉地把培养、发展、发挥老年人的能力与潜力视为老年大学责无旁贷的天职和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就会把服务社会的工作(活动)摆上学校的议事日程,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给予积极的支持。
三、切实践行“四个全面”是与时俱进,提高认识、增强自觉的保证
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的决定与要求,为老年大学进一步扩大“服务社会”指明了方向。为确保我们的认识与自觉能在实践中与时俱进;确保学校“服务社会”的运行机制,从计划决策的领导--组织实施的部门--检查协调的制度--总结提高的措施环环落实;确保“服务社会”的职能与“教书育人”的职能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确保全校在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始终拥有一个强大的“发动机”、有力的“推进器”、随时可用的“充电器”,让全员永葆“两个职能”一肩挑的睿智与自觉,就必须为此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践行“四个全面”的指导原则。
1、全面贯彻办学宗旨。老年大学的办学宗旨是“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如上所述,老年大学的办学目的,包含着两方面的满足:一方面是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要;另一方面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前者体现了老年大学教书育人的职能,后者体现了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为适应这两个职能充分发挥、相得益彰的需要,老年大学的办学人员和老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即必须从纯粹的使老年人“老有所乐”的休闲性教学观(为老年人“陶冶情操,促进健康”而教),转变为使老年人“老有所为”的适应性教学观(为老年人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化”而教),并进一步向创造性教学观提升(为老年人“创造新的生活,创造新的自我”而教)。还应该努力确立新的老年观,当今“人生60才开始”已成为世界共识。21世纪的老人有其独有的优势,即除了知识经验长期积累的优势外,还有其时间充分自由优势+无名利官位之累优势+政策激励与社会需要优势。因此,21世纪的老人,在继续为社会服务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很大空间,我们从事老年教育的办学人员和老师在履行两个职能一肩挑的神圣使命中将有更大作为。
2、全面提高学员素质。老年教育“服务社会”的主体既是学校又是老年学员。为使老年人能融入、参与、服务社会,并在更高的层次上体验幸福与快乐,第一要有健康的身体,第二要有自觉的愿望,第三要有一定的知识、技艺和能力,同时还一定要有乐善好施、无私奉献的精神。可见,全面提高学员素质,既是满足老年人“老有所乐”、颐养天年最基本的需要,也是满足老年人“老有所为”、服务社会的更高层次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把不断提高老年学员的综合素质,作为老年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惟此,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壮举,才会有更大突破。
3、全面衡量教育教学质量。如果我们将老年大学的办学职能定位于教育老年人与服务全社会这“两个职能”,将老年大学的教育目的定位于满足老年人“学、乐、为”需要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这“两个满足”,那么,衡量老年大学教育教学效果的优劣,就不能只看学员的满意度,而要看多方面的满意度:即学员个人的满意度,有关家庭的满意度,社会(社区)的满意度,直至各级政府的满意度。而后三者的满意度,其实质便是社会的满意度。全面衡量教育教学质量,从另一角度看,那就要看老年学员“学”的实用度、“乐”的层次度、“为”的影响度。只有多视角地、全面客观地衡量老年大学的教育教学质量与效果,才能更有利于学校两个职能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4、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和老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两个重担“一肩挑”的主体是全校工作人员和老师,只有对他们加强了全面素质的教育与提高,他们才能举重若轻。为此,必须把好“入伍”关,对新“入伍”的工作人员和老师,均需符合一定要求,进行必要考核;把好“胜任”关,对现有人员(含老师),每个学期或学年,均需有相应的全面考核制度,必要的学习保障制度,规范的日常管理制度;把好“认识”关,让全员在思想上均要全面理解老年教育的本质属性、学校的办学宗旨及其两个基本职能和“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念,在实践中彻底摈弃老年大学是所谓“非正规”、“无压力”、“单职能”的学校(教育)等消极、片面的思想。惟此,我们才能在更深厚的基础上,激发起全体办学人员和老师的积极性与持久力,确保两个职能充分发挥、交相辉映。
结语:坚持和发挥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意义重大;坚持和贯彻“一校两职”的办学方向不可偏废;坚持和践行“四个全面”的指导原则必须给力。对此,我们务必保持应有的认识与自觉,应有的热情与支持,应有的开拓与创新。
(作者为上海老年大学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