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守诺言 履行职责

发布时间:2016-02-05点击:14作者:张 仪系统管理员

前一阵子在一个网上读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他的一个朋友在网上获得了什么“作家” 头衔,他大不以为然。认为这种作家“可以满足虚荣心,或者说可以增强自信心。接着表示“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成为了作家,就不可以满嘴跑舌头。否则人家会说,像你这个样子也配作家?……所以这个作家很是累人。”所以他认为“咱老头老太……主要是高兴,玩个高兴就行,千万不要给自己增加负担。……要是让我添堵,我就不去玩。”

这位老人的观点基本上没错,只是有些偏颇。“博客有作家,这是一大发明”;但成为网站“作家”的(老)人倒不一定都是图虚名,这既是网站对作者的一种鼓励,也是老年文学爱好者(作者)的自身提高的某种象征,有娱乐成分更有严肃的内涵,我们尊重网站的“创举”,也肯定作者的努力。

他的“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说得很好,但要知道即使你没有“作家”的权利,也不一定“可以满嘴跑舌头”;更何况任何人写东西其实都有“文责自负”的原则,与是否“作家”无关。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添堵的地方少去,”是养身休闲的聪明之举,但老年人作为长者须有相应的风范,信守诺言,坚持原则,这是人们获得社会尊重的条件,所以不能由着性子,忘了自己或许有过的承诺或还担任着什么曾也兴致起时担当着的事,当别人还期望你继续履行职责时,却在没有明确“不干了”前提下,就“我就不去玩”了,那是诚信的问题。

愿我们老年人都能健康愉快有一种“长者风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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