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和谐在老年伦理教育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6-02-05点击:14作者:金邦秋系统管理员

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退、离休之后,主要的活动范围是在家庭,需要有一个安宁平和的家庭环境。老年人家庭人际关系是多维度与多层次的:平行关系是夫妻关系,血统关系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祖孙关系,还有婆媳关系、翁婿关系等。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处理家庭的伦理关系,即夫妻、长幼、邻里间的伦理关系,应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这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家庭和谐,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

一、家无诚信不和

“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遗产。挖掘、梳理传统诚信道德,批判地继承这一道德精神遗产,对当代社会生活和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启迪价值。

诚信作为中国传统的两个纲目,各有其义,又可互训。诚,是指真诚不伪,真实不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诚还具有价值本源的意义,诚为一切道德原则和道德行为的根本。周敦颐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说明诚比信具有更深一层的本体论的内涵。孟子指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信,是指诚实无欺,严守信用,兑现诺言,实践成约。诚与信两个范畴又可互训。“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诚信要求心想、口言、身行一致,即言为心声,言行相符。诚信还内含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孔子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蔡元培认为,信义者,实事求是,不以利害生死关系枉其道。可见,传统的诚信观念,对于我们当今的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石,夫妻间要恪守诚信。夫妻关系应当是长久的、和谐的、稳定的。古人云:“贫贱之交不可弃,糟糠之妻不下堂。”男女双方一旦结为夫妻,就要互帮互助,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相濡以沫,和睦相敬,白头偕老。夫妻间若不讲诚信,家庭就不会和睦。魏晋的傅玄说:“夫不信以遇妇,妇不信以承夫”,则“夫妇相疑于室矣”。陆九渊说:“夫妇不立于忠信则乖。”魏征说:“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这就是说,夫妇间不讲诚信,就会互相猜疑,同床异梦,貌合神离,直至家庭破裂。父子关系、兄弟关系等,离开诚信也不会和睦。“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父不信以教子,子不信以事父”,则“父子相疑于家”,“兄弟而不主忠信则伤”。

二、家和万事兴

随着我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包括家庭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在家庭的伦理关系上,其显著变化在于:从以代际继承的纵向关系为轴心转向以横向夫妻关系为轴心,这使夫妻关系成为当今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最基本要素。一般而言,人对婚姻的责任包括两个层面,即对情感的责任和对婚姻关系的责任。对情感的责任就是要对所爱的人负责,要竭尽全力让她(他)一生幸福。由于这种爱的责任,人在婚姻中将获得更大的满足感。但当爱不存在之时,这种责任也随之消亡。因此,仅有这一种责任还不够,还需有对婚姻关系的责任,即对你自己的婚姻行为和这种行为的后果(一个新的家庭或新的生命因这种结合而诞生)负责。责任能够使情感经受住时间和空间的考验,能够在广阔的空间和流动的时间里深深扎根,从而给每一个家庭成员以健康发展的环境。

爱是家庭的生命,家庭成员彼此关爱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前提和标志。家庭之爱有两类:一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夫妻两性之爱,一类是父母子女的血缘之爱。家庭是情爱加血缘的共同体,虽有性别、辈份差别,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家庭应该永远是一个充满着爱的使亲人感到温暖的地方。用孔子的话说,爱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通俗的话来表述,便是帮助人,尊重人。家庭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之中,家庭道德观念受时代、经济地位、文明发展程度、社会价值导向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家庭道德也影响着国家社会的道德风貌。家庭成员的道德大致上是国家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同时也对国家社会的道德风尚起反作用。因此,家庭美德也必然要与时代有某种程度的契合,通过对人的全面素质培育,完成家庭成员与国家公民两重身份的对接。

爱必须是相互的。爱是一种需求更是一种能力,是需要经过学习和训练的。一个人从孩童开始,就应学习怎样关爱父母、关爱亲人,并把这一关爱扩展到家庭之外。爱情、亲情、友情是人生最可宝贵的东西。在家庭生活中,人的情感的自我满足与使他人满足不是一个自然过程,而是在亲情的层面上体验与他人、与世界之间的一种美好关系的过程。人不仅是通过被爱而感到快乐,更是通过爱他人来体验给予带来的愉悦和幸福。家庭成员相互关爱,代与代之间、两性之间就有了平等意义的互爱,家庭就有了凝聚力,这对于血缘纽带日趋松弛的当今家庭来说意义更加重大。所以说,关爱是家庭幸福的道德基础。

夫妻伦理关系的协调,是家庭美德建设的关键。在中国人的婚礼上,出现次数最多的祝词是新郎新娘白头偕老。这种美好祝福包含着男女双方对爱情忠诚专一的内涵,是人们普遍的向往和追求。“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就是这种美德的具体体现。

和谐是处理家庭成员关系的原则,和谐就是要协调、温和、团结、互助。在家庭生活中,夫妻是志同道合的同志,又是亲密无间的生活伴侣,在家庭中的地位与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只有在平等互爱的前提下,才能处理好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共同承担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营造和谐的温馨的家庭环境,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要注意“和”与“同”的差别。“和”是在承认多样性的前提下的相互配合,“同”是要求单方面的一致和一味的随声附和,前者具有民主精神,后者必然导致专制。在现代家庭里,谁也不是其他人的附属品,尊重爱人实际上也是尊重自己,只有双方相互尊重,夫妻感情才能得到升华。在这方面,周恩来和邓颖超共同制定并终身信守的“八互”准则,为我们提供了光辉的范例。“八互”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八互”准则创造性地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家庭美德的优良传统,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夫妻关系的道德要求,是坚持男女平等、实现夫妻和睦的重要原则。二是要注意以“礼”节制“和”。“和”不是一味的和气,它是有条件的,要合乎礼义。爱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爱情的本质是给予,而不是索取,企图从对方索取而不愿给予的爱情是不道德的。在现实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道德要求是双向的,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平等。父亲、母亲和子女在家庭所处的自然地位虽然不同,但在人格上没有尊卑之别,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和友好的交往,在坚持家庭成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来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人们总希望自己的家庭和和美美,夫妻恩恩爱爱。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然而,影响夫妻关系的消极因素很多,只有排除和克服这些消极因素,才能造就良好的夫妻关系,营造出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使家庭成员得到安宁、快乐和幸福。

父母对子女朴素、自然、亲切的情感,是人世间最纯真、最无私的爱。这种对后辈的慈爱,成为中华民族最良好的品德。诗人孟郊的《游子吟》,选取母亲为离家远行的儿子缝制衣服这一生活片断,透视出深挚的母爱:“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孝”则是子女对父母的道德义务。首先是子女对父母由衷的尊敬和爱戴,其次是在父母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生活能力时,尽儿女孝敬之心,赡养老人,关心、体贴父母,以实际行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慈与孝均本于天性。人之生命受之于父母,从婴儿至于成人,无不承受父母的抚育与关爱,有此恩德,报之以孝,应在情理之中,不孝则违背人性,乖戾情理。当然,孝不是片面的,它是建立在父母与子女人格平等的基础上,子女对父母不是惟命是从。事实上,慈与孝是世代相递的。父母慈爱子女,子女又慈爱其子女;子女孝顺父母,其子女又孝顺自己。慈与孝既重视父母养育子女,又重视子女对父母的敬养和回报,这乃是一种相仁之道,对于家庭的幸福和亲情的延续至关重要。

亲子关系即长幼关系是家庭伦理关系的主要内容,它是以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为基础,以抚养、教育和赡养为基本内容的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不可选择性。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亲子关系,即使是由于过继、失散等特殊原因而打断了相互间的联系,但亲子关系仍是不可否定的;其二,情感性。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亲子间骨肉相连,血脉相通,有着深厚的感情;其三,永久性。亲子关系伴随关系双方整个一生,这就要求亲子间的所有交往关系要具备稳定性、长期性;其四,权利义务的不可放弃性。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抚慰,这是依附于关系之上不可放弃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能任意放弃。如果放弃,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子女赡养父母的行为,不论是A觉自愿的,还是被法律所强制的,都是一种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和父母享受权利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因此当法律保护父母享受被赡养的权利时,也就必然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子女一方履行赡养父母的道德义务,并使这种道德内容以法律义务的形式呈现出来。

中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由于我国老年人口众多,国家不可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对老人实行高福利政策,只能从国情出发,采取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因此,我们强调自我养老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同时,提倡孝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它将成为我国家庭伦理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要让老年人都能在温馨和快乐中走完人生旅途。

三、老年夫妻的感情调适

前苏联学者阿?库茨涅佐娃在《应当学会怎样爱》中曾经指出:“婚后爱情会有不少内忧外患。最大的暗礁就在于激情蜕变为呆板的习惯,爱情失去其原有的光彩……婚后若不给爱情之花以营养,感情也就容易发生蜕变;只有常常浇灌,深情才不会随岁月的流逝而逊色,不会变成乏味的履行义务。”老年夫妻间的感情尤其是这样,她如花朵,需要经常地浇水、施肥、松土、除虫;她如灯火,需要不断充电、更新……。否则,就会枯萎、凋零,失去光彩,出现“老年情比少时淡"的状况。这就给我们提出了调适老年夫妻关系的问题。

(一)思想上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在现代社会,真正深厚而坚实的爱情,其关键是夫妻平等,尊重对方的人格,理解对方的爱好和事业。一般而言,一个人对自己的劳动和劳动成果,总是特别珍惜的,因而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赏识和共鸣,包括老伴的赞誉和支持。如果多加挑剔甚至嘲弄,就容易损伤夫妻的感情。

(二)生活上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人到老年,子女或自立门户,分居他处;或忙于工作,早出晚归。在这种情况下,老年夫妻大多处于“空巢”状况,容易产生空虚感。这就更需要老夫妻之间互相关心、照顾,增进夫妻间的感情。人到老年,往往体弱多病,深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困扰。因此,在物质上,要为老伴提供较好的营养条件和医疗条件;在精神上,要为老伴排忧解愁,使之保持一种积极愉快的精神状态。

(三)经济上要互相商量,互相公开。老年夫妻,感情生活虽然深化凝重,但毕竟失却了年轻时的罗曼蒂克。在现阶段,经济也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老夫妻在经济上要多商量,合理安排,不要任意挥霍钱财。应该说,老年夫妻要处理好经济生活中的具体矛盾并不是困难的事,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的态度,在经济上不必过分认真,以免伤和气,影响感情。

(四)感情上要真情动容,幽默化夷。爱情是以感情为基础,没有夫妻感情的爱情,是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美国学者奥斯本在《处理夫妻关系的艺术》一书中说:“幸福的婚姻不仅需要思想交流,也需要感情交流,把感情关在自己心里,也就把妻子推到自己的生活之外了。”有些老年夫妻产生隔阂后,往往采取大大咧咧的态度:“老夫老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或者闷声不响,或者一走了之,结果使双方矛盾越来越深。

真情动容,就是以真诚炽热的感情来熔化隔阂的冰山,焕发爱情的光彩。老年夫妻在几十年的共同生活中积累了厚实的爱情基,这是真情动容的源泉。老夫妻朝夕相处,难免会有磨擦,对于那些日常小事,不必斤斤计较。幽默可以给人带来欢乐,可以消除人们的烦恼。在家庭生活中,幽默是夫妻关系中的稳定剂、兴奋剂,它可以使夫妻矛盾化险为夷,化凶为吉。

老年夫妻之间要相互信任,尊重对方的爱好、习惯和朋友,给老伴留出一片自由的“空间”。夫妻之间只要不断进行思想交流,加强感情调适,那么,就会情深意重,白头偕老。

总之,在婚姻家庭领域充满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的道德冲突的新时期,在旧的伦理秩序不断受到破坏、新的规范又尚未建立起来之时,必须在民主与平等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道德,形成既使家庭成员的个性得以自由发展,又使我们的家庭保持整合、协调、互助的家庭氛围,从而保证家庭的稳定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使代与代之间、两性之间的不同利益都得到体现和保障。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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